10.3969/j.issn.1004-8669.2002.04.010
法治、WTO与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
@@ 经济学家已经达成共识:合适的法律体系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如诺斯指出的,实施法律要有足够强大的国家(其实是政府)来保证,但国家也因其暴力潜能而经常破坏产权制度.为此,必须考虑良好的法律体系对国家权力施加必要的限制.从这样的考虑出发,一些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力倡宪法改革,通过明确政府保护产权的义务和政府行政权力的边界来保障市场化改革的顺利进行.我国加入WTO,意味着WTO规则将成为国内法的基本构成部分,结果必然导致现有法律框架的重大调整,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了立宪改革的性质.
法治、经济学家、法律体系、政府行政权力、国家权力、市场化改革、宪法改革、立宪改革、经济发展、基本构成、法律框架、产权制度、暴力潜能、保护产权、国内法、法学家、义务、规则、边界
TQ1;TF8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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