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海通证券假借客户名义买卖证券案
@@ 案情介绍1996年至1998年4月,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总部及33个下属机构以9384个个人股票账户申购新股122只,并进行股票二级市场交易,获利9330.28万元.其中:上海业务总部1997年以1001个个人股票帐户进行股票自营,获利3570.96万元.(注:本文仅涉及证监会处罚该公司违规行为的一部分,证监会对该公司的处罚还涉及到挪用客户保证金,为客户股票交易提供融资,工会买卖股票,违规代理国债回购与返售交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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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F27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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