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时代商业银行外汇业务税收口径问题研究
作为营业税缴纳主体,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有着特殊的盈利模式,往往很难简单的根据“买入、卖出”价差来计算营业税的应纳税额.如果不考虑整个业务的经营模式,而以仅收付实现为标准,规定其中的某些业务交税、某些不交税,或者不同业务在不同时间点交税,那么将导致银行外汇业务整体的实际税负远超过营业税税率要求,与营业税税制的本意背道而驰.“营改增”时代,是否能够合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出反映银行外汇业务收入经济实质的纳税口径,对于新增值税体制是否合理科学,是否能够实现税制改革的目标,有着重要影响.本文对银行外汇买卖业务模式、盈利模式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如何更加合理的确定外汇业务税收口径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
营改增、商业银行、外汇业务、税收口径
2013-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5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