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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工具信息披露的新探讨:风险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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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的提出1995年巴林银行因其交易员在股指期货投机中失败而宣告破产;2002年安然公司构造特殊目的金融衍生工具,披露虚假会计信息而最终破产;2004年中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暴露出石油衍生产品交易亏损5.5亿美元,不得不向新加坡最高法院申请破产保护.这一系列事件促使人们在面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巨大风险时不禁要问,作为了解公司财务状况主渠道的会计信息,为什么当时竟没有发出风险预警信号,甚至在公司濒临破产时会计信息仍显示其经营状况良好?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多样性与非线性以及风险传递的迅速性和传递过程的复杂性使现有的会计披露体系难以将该类业务囊括于表内加以正确反映,尤其是针对风险的信息披露严重不足.基于此,本文将介绍风险导向型金融衍生工具信息披露模式,以期促进及时、有效地披露与金融衍生工具相关的风险信息,加强金融机构和金融系统的安全运转.

金融衍生工具、信息披露、风险信息、虚假会计信息、最终破产、衍生产品交易、新加坡、最高法院、预警信号、期货投机、破产保护、披露模式、经营状况、金融系统、金融机构、会计披露、风险传递、传递过程、财务状况、巴林银行

F8(财政、金融)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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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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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29/F

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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