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金融业安全稳健运行
@@ 2003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颁布实施<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及<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简称”一个<规定>和两个<办法>”).这表明我国反洗钱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承担的反洗钱责任和义务开始走上法律化、制度化轨道,中国金融界打击洗钱活动已拉开序幕.但是,由于反洗钱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对于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的职员来说还比较陌生,因此,为做好反洗钱工作,切实打击和预防通过银行系统进行的洗钱活动,作为反洗钱的主力军,金融机构还要在认真执行规定的基础上深入做好宣传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迎接洗钱犯罪行为的挑战.
金融业、安全、金融机构、反洗钱、洗钱活动、管理办法、可疑支付交易、责任和义务、中国、制度建设、银行系统、宣传培训、外汇资金、商业银行、人民银行、犯罪行为、法律体系、报告、主力军、制度化
F83;U46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