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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行业的税负状况及改革建议

引用
@@ 一、流转税从国内情况看,银行业不论从事何种金融业务,原则上统一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按照规定的营业税额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国有商业银行营业税1996年为5%,1997年至2000年调高至8%,2001年降至7%,2002年降至6%,2003年降至5%;农村信用社2001年前与国有商业银行相同,2001年一步降为5%.而同为服务业的交通运输业税率为3%,建筑业为3%,邮电通信业为3%,文化体育业为3%,代理业、饭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物资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为5%,娱乐业执行5%至20%的幅度税率.

银行业、税负、状况、国有商业银行、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服务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金融保险业、教育费附加、交通运输业、税率、金融业务、娱乐业、饮食业、信用社、旅游业、流转税、建筑业

F83;F8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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