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核算外币存单质押物的两种方法
@@ 当前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已成为各金融机构着力拓展的低风险贷款业务,其中外币存单质押贷款占有一定的份额.但是,由于外汇业务只有国际业务部才能办理,其他业务部无外汇业务账务、报表.因此,多数营业网点在外币存单质押物的账务处理上不够统一,有的是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表外科目”代保管抵押物”科目,有的直接以外币金额记账.笔者以为这两种做法都不够规范.一是它与金融业外币分账制的规定不相一致;二是与外汇会计的核算原则不相一致;三是 会导致会计报表数据核算口径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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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3;F83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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