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两起假币诉讼案的思考
@@ 案例一:<中国青年报>6月8日7版报道,2月14日上午,北京的魏女士到建设银行某分理处支取5万余元现金,后因需要随即到相距不过30米的工商银行某储蓄所存入.工行某储蓄所为魏女士办理存款手续时同时验出两张100元假币,号码相同.工行为魏女士出具了假币收缴凭证,魏女士马上跑回建行某分理处要求解决.银行的工作人员和领导均称:”客户取了钱,出了银行的大门后发现假币我们就不负责了”.魏女士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将建设银行北京分行某支行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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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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