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309(x).2011.01.17
行为在犯罪论中的地位分析——以行为论与犯罪论的关系为视角
国外关于行为在刑法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目前存在着争议:作为构成要件要素的行为还是作为犯罪成立第一要件的行为.我国刑法学界对于行为大多只是把它作为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要件的要素之一来讨论,而忽视行为本身所具有的独立地位以及本质的意义.行为应当是构建犯罪论体系的基础,是犯罪概念的基础要素,应当更倾向事实性行为.
行为、行为论、犯罪论、事实性行为
D914(法学各部门)
2011-1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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