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388.2004.z1.009
法院调解制度研究
我国现行"调审合一"的法院调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系列弊端,与现代法治的要求产生了矛盾,因此有必要改进现行的法院调解制度,借鉴国外的调解模式,引入诉讼和解制度,可将贯穿于法院审理全过程的调解,改进为"庭前调解程序"阶段的法院调解和"庭审裁判程序"阶段的当事人诉讼和解,使法院调解更符合现代司法制度改革的要求,成为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院、调解制度、调审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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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14(诉讼法)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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