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160.2007.04.024
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之完善——以民事再审程序为研究对象
民事检察监督是人民检察院根据《宪法》、 《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活动中的不当行为进行的法律监督.现行检察院启动再审程序的范围过宽,导致了国家公权力干预私人纠纷的危险.因此,必须首先确定检察机天启动再审程序的条件,然后对其启动再审程序的范围予以理性的限制,以期对我国立法改善提供一点点理念素材.
民事检察监督权、再审程序、抗诉、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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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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