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构建两岸知识产权判决相互认可与执行制度

引用
相互承认民商事裁判是指,承认不同法域的法院裁判在确定当事人的私权的效果上与本法域的法院作出的裁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目前,两岸之间尚未就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民商事裁判的相互承认与执行问题达成相关协议,实践中两岸双方都是依据各自的单方面规定来决定是否承认与执行对方作出的判决。由于两岸民事诉讼制度的具体规则不尽相同,双方对法院判决的认可与执行在法律依据、认可与执行的条件,以及认可与执行的程序等方面都存在不少差异,从而导致冲突频发。因此,解决两岸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民商事裁判的认可与执行中的混乱现象,建立和完善两岸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与执行制度是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现实问题。

构建、知识产权、法院判决的认可与执行、相互认可、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法院裁判、相互承认、执行制度、执行问题、相关协议、现实问题、诉讼制度、具体规则、混乱现象、法域、法律依据、法律效力、当事人、实践

D9 ;D92

2014-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14-11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海峡科技与产业

1006-3013

11-3391/G3

2014,(1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