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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屏幕玩成大赢家台湾数字文创人才如何在大陆发展

引用
两岸数字内容产业合作不断 所谓"数字文创产业",就台湾定义而言,包括电子(电脑)游戏、电脑动画、数字学习、数字影音、移动应用服务、网络服务、内容软件、数字出版和数字典藏等八大领域,广义上还包括了与动漫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娱乐等衍生产品的生产和经营,实际上是以创意为核心,涵盖了艺术、科技、传媒、商业、娱乐等多种行业,具有当今知识经济的全部特征.

小屏幕、家台湾、大赢家

I206;TN27;G306

2013-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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