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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全民健康保险业

引用
@@台湾是一个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但两极分化严重、贫富不均。为了稳定社会,使低收入阶层及没有收入的老人、儿童得到医疗待遇,台湾当局1994年通过了“全民健康保健法”;1995年1月成立“中央健康保健局”;1995年3月1日全面开始实施全民健康保险制度。截止到1998年底,台湾地区参加全民健康保险人数达到2 075万人,参保率达到96.08%。  台湾“卫生署”主管全民健康保险工作,“全民健康保险监理委员会”负责监理各项业务,“全民健康保险争议审议委员会”负责审议发生的各项争议;“全民健康保险医疗费用协定委员会”,负责协商确定医疗费用及负责执行各项全民健保业务的“中央健康保险局”(简称“健保局”)。

台湾地区、全民健康保险、委员会、医疗费用、健康保健、健康保险制度、低收入阶层、医疗待遇、业务、稳定社会、贫富不均、两极分化、监理、保险工作、参保率、保险人、协商、协定、卫生、老人

F8(财政、金融)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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