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 延长宠物饲料标签转换过渡期6个月
9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第210号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0号要求,2019年9月1日以后生产的国产和进口宠物饲料产品所附具的标签,应当符合《宠物饲料标签规定》. 近期,有较多宠物饲料生产企业反映, 目前旧版标签库存量较大, 在规定日期前完成新旧标签过渡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经调查核实,针对宠物饲料行业的实际情况,为减少资源浪费,减轻企业负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9-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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