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2016年第3号文件:7部与饲料兽药相关规范性文件被修改
5月31日,农业部网站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发布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12部规章和2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其中与饲料和兽药相关7部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删除部分条款.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2012年5月2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4号公布)将第七条第三项修改为:”有效组分、 理化性质及有效组分化学结构的鉴定报告,或者动物、植物、微生物的分类(菌种)鉴定报告,微生物发酵制品还应当提供生产所用菌株的菌种鉴定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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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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