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7539.2016.02.013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br> 为推进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保障肉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湖南省、省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畜禽、无害化处理、处理机制、肉食品安全、实施意见、环境安全、养殖业、省政府、国务院、国办发、市区、生态、健康、机构
K29;D63
2016-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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