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7539.2006.03.005
农业部吊销长沙海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
@@ 国家农业部对长沙海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经营使用违禁药物莱克多巴胺一案,于2005年2月24日以农(饲料)罚字”2005”1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即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吊销长沙海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添”2000”0274和饲预”2000”0854).被处罚人在60日内未进行行政复议,也未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业部、吊销、长沙、海丰、饲料科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莱克多巴胺、行政复议、违禁药物、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营使用、管理条例、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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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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