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6728.2023.03.010

诈骗罪中"被害人释义学"和信息支配之本质

引用
在诈骗罪的认定上,"被害人释义学"以被害人过失充当免除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根据,这虽然有助于限缩处罚范围,但却存在刑事政策与刑法释义学上的双重缺陷.在刑事政策上,"被害人释义学"既使刑法的规范效力陷于不稳定的状态,又有悖于我国立法者和司法者的立场.在刑法释义学上,它不符合诈骗罪"类型化的间接正犯"之学理结构,而且会造成罪刑失衡.这一观点的出现,乃是更改了"怀疑"的词义和压缩了被害人同意的适用范围所致.词义以及术语含义的改动,增加了公民对于刑事后果的预见难度和刑事不法认定的恣意.在维持被害人怀疑和被害人同意的既有认识框架的前提下,不存在"被害人释义学"的适用空间.诈骗罪以针对财产转移条件的信息支配为其本质特征.在默示诈骗、不作为诈骗以及价值判断等情形中,信息支配论皆有适用的空间.

诈骗罪、被害人释义学、间接正犯、财产转移、信息支配

45

D924;O175.3;TG174

2023-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8页

145-16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环球法律评论

1009-6728

11-4560/D

45

2023,45(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