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21.06.006
党领导立法的组织演变
党领导立法的组织问题涉及领导的组织载体,党领导立法与"党管政法"的组织关系两个层面.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体制下,党中央和具体立法工作部门之间的层级不断缩减,立法工作被纳入"大政法"范畴之中.在全国人大成立初期,中央政法小组逐渐成为党领导立法的组织载体,立法工作与政法工作之间延续了工作协调需求.改革开放以来,党对于立法工作的领导逐渐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为主要管道,围绕人大进行了组织调整,同时在立法和政法之间实现分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通过加强立法机关党组建设和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实现了党领导立法的组织创新.
党领导立法、组织史、党政关系、党管政法、人大主导立法
43
TG146.2;TG306;D920.0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20SFB3005
2022-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8页
89-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