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制华”政策下中国自由贸易协定的功能转向
中国已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在商界利用率不高,经贸规则止步于对世界贸易组织的简单模仿,总体上偏向于扩大市场准入的传统功能且效果有限.当代国际经济法面临体系性重构,由西方主导的“规则制华”政策的影响与日俱增,但该政策背离了全球治理的正确方向.鉴于此,当下中国自由贸易协定应积极转向规则建构功能:一是以自身利益为内在基准进行议题盘点,突出自身的规则诉求;二是以制度扩散为外在目标,追求国内制度外溢与对外制度供给,并以“效率提升型”制度为供给特色,从而将本国自身利益与国际公共利益结合起来.“合理利用区域机制,通过自由贸易协定进行规则再造,对‘一带一路’中小伙伴进行制度供给”的改革思路符合中国的实力现状,这一思路既能促进全球化背景下的经贸合作利益,又能保障新兴大国对内的公共政策自主权与对外的制度话语权.
“规则制华”政策、中国自由贸易协定、市场准入、“效率提升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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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作者主持的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9批面上资助项目“中国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体系化研究”2016M592632
2020-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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