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和公民权二分法的思想源流与规范演变
人权和公民权二分法对理解基本权利发生学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它长期被视为理所当然因而未得到应有阐释.1789年人权和公民权宣言首次对人权和公民权进行了明确区分,它一方面继承了英美自由主义,并将自然权利抽象化和普遍化为人权,另一方面通过公民和公民权的概念集中体现了法国式共和主义,特别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因此,英国式自由主义与法国式共和主义共同为宣言中的二分法提供着思想基础.宣言糅合了自然权利、社会契约、国民主权等近代启蒙观念以及一定程度的社会主义,从而有效协调人和公民两种身份.几乎所有当代权利清单都可以在人权和公民权二分法中找到其思想渊源,当代人权文件所采取的二分法、三分法乃至四分法也都受惠于它.我国宪法中亦存在人和公民以及人权和公民权的纠葛关系,只有人和公民两种身份能够并存,共和主义、社会主义与个人的适度自由才会有协调的余地.
人权、公民权、权利宣言、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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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D921;B222.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ZDA125
2019-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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