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保单现金价值归属的法律解释逻辑

引用
保单现金价值为人寿保险合同约定的一种特殊权益.不论人寿保险合同的效力如何变动,保单现金价值始终为合同约定的、有别于保险费和保险金的给付利益.我国保险法对保单现金价值的权利人未作明确表达,理论和实务普遍认为保单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并相应造成人寿保险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配置的理论和制度错位.权利义务配置的结构性差异是解释保单现金价值归属的立足点.投保人不是保单现金价值的“固有”权利人,保单现金价值归属于哪一主体,应以保险法的规定或保险合同的约定为依据.按照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文本所规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来解释保单现金价值归属,有助于构造和落实保单现金价值免受执行的社会公共政策,并有益于维持人寿保险的有效性以促进人寿保险业的生存和发展.

保单现金价值、人寿保险、权利人、结构性差异、法律解释

40

2018-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34-4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环球法律评论

1009-6728

11-4560/D

40

2018,40(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