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14.01.025
死刑改革新思考
死刑制度改革是当代中国刑事法治领域最受关注的重大现实问题,关乎中国法治和人权事业的重大进步.近年来,随着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和《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种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中国死刑制度改革在司法和立法两个方面都取得了令国内外瞩目的成就.在此基础上,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确立“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国策之下,提出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重申“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进而明确要“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从而把死刑制度的进一步改革作为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的一项重大任务,这是我国社会文明进步和法治现代化的必然.笔者谨就《决定》所提出的我国死刑制度的进一步改革问题,侧重从实体法即刑法的角度,提出纲要性的思考和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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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0
2014-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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