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12.06.020
“专政”与“宪政”
现行宪法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以及《宪法》序言第六段中“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的表述,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为人民民主专政。那么,什么是人民民主“专政”,如何理解它与宪政的关系,就成为我们必须探究的对象。
人民民主专政、宪政、社会主义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工人阶级、现行宪法、《宪法》、工农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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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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