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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教育的三次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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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教育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1952年院系调整是第一阶段的转换点,形成了专门院校与综合性大学相结合的二元格局,确立了社会主义方向.但后来陷入了虚无主义.1977年法学专业恢复招生是第二阶段的转换点.在政治改革和市场经济拉动下,法学教育恢复了二元格局.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J.M教育试点和建设高水平大学改革,法学教育获得了较大发展,并奠定了当前法学教育的基础.2006年J.M结束试点并转入正规化,确立了法律职业教育的基本样态,是第三阶段的转换点.此后大约30年时间,改进并完善法律职业教育及建立精英培养模式,将成为法学教育的主要任务.三次转型表明,法学教育的发展,实际上是在回应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

转型、法律职业教育、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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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G4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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