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特丹规则》述评
2008年12月11日,联合国大会正式通过了<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并建议将公约命名为<鹿特丹规则>.本文在介绍该公约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比较了公约与<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及我国<海商法>的主要区别并加以评析,最后提出对我国<海商法>修改的立法建议.
《鹿特丹规则》、海运公约、海商法修改、运输法公约
31
D99;F25
根据"辽宁省人文社科基地项目20060086"完成
2009-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3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