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05.05.016
求同存异和求异存同:同性婚姻的宪法之纬
@@ 每个人都有和同性别的人结婚的权利,并且是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即使是在美国,即使是对于一些支持同性婚姻的人,这样的观点也显得激进.不过<同性婚姻和宪法>[1]这本书的作者伊凡·杰斯特曼(Evan Gerstmann)拒绝了寻求更审慎目标的进路,诉诸于最高大法挑战传统婚姻模式,可谓是"一竿子捅到底"了.
同性婚姻、宪法保护、挑战传统、基本权利、婚姻模式、作者、支持、目标、美国、进路、结婚、观点、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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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F0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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