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6728.2002.03.007

我国政府保密工作的现状

引用
@@ 以1988年9月保密法颁布为标志,我国保密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很长一个时期,由于对什么是国家秘密没有准确的法律定义,定密常常因人而异,标准不一,比较混乱.虽然<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规定了国家秘密范围,但没有具体的定密标准,因此很难准确地确定国家秘密.保密法规定的国家秘密基本范围包括: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及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共7个方面.

政府、保密工作、国家秘密、外事活动、国民经济发展、保守国家机密、保密法规、重大决策、暂行条例、武装力量、社会发展、科学技术、国防建设、工作部门、犯罪活动、法律定义、标准、保密义务、安全活动、新阶段

24

D92;D91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98-30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环球法律评论

1009-6728

11-4560/D

24

2002,24(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