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110.2014.21.081
误行鞘内注射微量长春新碱血液肿瘤患儿16例脑脊液检查分析
2007-06-08我国上海、广西、北京、安徽、河北、河南等省市的某些医院在使用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部分批号的鞘内注射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后,分别报告有患者出现神经损害症状。后经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部门联合专家组调查表明,甲氨蝶呤、阿糖胞苷鞘内注射后引起神经损害,与两种药品的部分批号产品中混入了微量硫酸长春新碱有关[1]。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地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人员检测尚未使用的相同批号药物,发现长春新碱含量为0·28~18μg [2]。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儿科血液病区有16例血液肿瘤患儿在此期间鞘注混入微量硫酸长春新碱的甲氨蝶呤出现神经系统损害,现将脑脊液检查结果分析如下。
长春新碱、脑脊液
R733(肿瘤学)
2014-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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