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53X.2020.10.012
土地制度改革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2015年2月,长垣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县(市)之一,在随后3年的改革探索中陆续增加了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农民宅基地制度改革任务,承担了国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三项任务.作为河南省唯一试点市,长垣市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做出了有益探索.该市坚持以土地改革引领农村综合改革,作为激活农村土地市场价值、撬动乡村振兴、促进产业转型等“一举求多效”的战略举措,为乡村振兴、农民增收拓展了资金渠道,提供了空间支撑,激发了产业活力,使农民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为乡村振兴战略注入了持续发展新动能.
土地制度改革、新动能、乡村振兴
F321.1;F291.1;F127
2020-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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