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53X.2020.07.015
盘活闲置宅基地助力乡村康养产业 ——对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理解与适用
2019年,第三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在第六十二条集中规定了对宅基地的管理内容,确定了县级人民政府应保障农村村民户有所居、一户一宅、乡镇和村庄规划应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国家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等原则.在以上原则和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如何管好用好宅基地,助力乡村地域内的健康养老产业,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
闲置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理解与适用、康养产业
D925.2;F321.1;F719
2020-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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