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53X.2015.08.017
不动产登记视角下的土地经营权探析
农村土地改革的核心,是如何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土地经营权,并对土地经营权进行准确的定位。2014年12月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5条规定,“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在不动产登记视角下,土地经营权属不属于“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内涵和性质如何?笔者拟对一些相关内容进行探析。
土地经营权、不动产登记
D923.2;F321.1;F832.43
2015-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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