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53X.2014.08.002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建交委)、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br> 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改革精神,认真贯彻《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和《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结合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林业局、宅基地、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加快推进、进一步
D923.2;TP391;F321.1
2014-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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