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国土部门如何作为浅析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随着新一轮农村改革的深入展开,“土地流转”一词开始风靡全国。2013年,在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并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那么,国土部门如何落实好、贯彻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呢?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厘清一个认识、突出三项工作、加强三个方面的探索,才能支持、服务好土地流转工作。
土地流转、国土部门
F321.1;D630.1;D922.32
2014-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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