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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053X.2012.08.017

向违法占地亮剑——安阳县瓦店乡一村民自行拆除违章建筑800平方米

引用
日前,安阳县瓦店乡大朝村村民孙某主动将自己新建设的位于省道219线东侧的7间违法建筑拆除,拆除面积800平方米。今年以来,瓦店国土资源所坚持政策感化与硬性执法并重的执法理念,始终对违法违规用地保持高压态势。在执法手段上,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县国土局执法机构、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沟通,建立起土地违法案件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对发现的所有土地违法案件,首先由国土所负责查处制止,通过向当事人宣传土地法律政策及违法用地严重后果,引导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当出现制止无效情形时,启动联合执法机制,除对违法责任人依法处理外,对其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复垦。

建筑拆除、违法占地、安阳县、违章建筑、平方、村民、土地违法案件、国土资源所

TU746.5(建筑施工)

2012-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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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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