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053X.2002.12.014

案例分析:自己的住房能否自主出租?

引用
@@ [案情介绍] 1997年7月,安阳市市民马某利用自己家地处商业繁华地段的优势,将位于市老城区祖传的三间住宅房,以房权所有者的身份,经工商部门审批后,办起了百货商店.1998年9月,马某又将该房以月租金2500元的价格,租给了本市居民郭某经营,并签订了租房协议,郭某预交了两个月租金5000元.1998年9月4日,安阳市文峰区土地局以马某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及改变土地用途为由,向马某下发了缴纳土地出让金2052.75元的通知书,马某未作任何反应.随后在9月1 6日、9月17日,该局连续两次向马某发出通知书,并责令其停止土地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案例分析

F275;D920.5;F407.9

2005-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河南国土资源

1672-1985

41-1389/D

2002,(1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