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探析电商平台刷单乱象的规制路径——以淘宝诉美名科技公司为引例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依托电商平台,消费者即可足不出户实现全球购.然而,电商平台也催生了一种虚构交易、虚假好评或恶意差评的网络刷单现象.刷单行为严重违背诚信经营原则,一方面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个人隐私权;另一方面属于不正当竞争,破坏市场经济公平秩序.以淘宝诉美名科技公司刷单炒信、破坏淘宝网用户评价体系一案为引例,暴露出我国对刷单行为预防与规制的难点与痛点,引发公众对刷单行为的解决对策的思考.针对电商平台的虚拟性、立法存在缺失、执法困难等问题,可以从加强电商平台自律管理、细化相关立法等路径实现对电商平台网络刷单乱象的"软法"和"硬法"双重规制,以更好抑制刷单炒信现象,保证电商环境的纯净,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不正当竞争;网络刷单;电子商务;行业自律
D922.294;F7B.36-42;F239
2022-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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