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6.03.035
公平要求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适用研究
公平要求(Even-handedness Requirement①)虽未被明确写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中,但因反复出现在美国汽油标准案(DS2)、美国第一龟虾案(DS58)及稀土案(DS431)等案件的报告中,现已成为WTO争端解决机构(Dispute Settlementof Body,DSB)考察被诉方措施是否符合GATT第20条的一项隐性标准.由于各成员方法律规定和法律文化等不尽相同,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适用公平要求处理争端时存在差异.鉴于此,我国应增强国内环境政策的WTO合规性,认真研究涉及GATT第20条的案例,加强WTO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公平要求、WTO争端解决、GATT第20条、稀土案
DF97(国际法)
2016-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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