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6.02.041
中高职法律事务专业教育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时代背景必然要求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创新.中高职法律院校是法律实务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之一,担负着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法律实务人才及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后备力量的重要任务.因此,必须在把握教学目标定位的基础上,进行课程体系与培养模式的转变,适应新时期法治社会建设的新需求.
中高职、法律教育、培养模式
G42(教学理论)
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课题“中高职院校法律事务专业与课程对接问题的研究”阶段性成果GG0069
2016-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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