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5.03.043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中的内在隐忧——以地方高校法学本科教学为主的分析
具备资质的地方高校法学院落实卓越法律人才本科培养计划,需要克服潜在的负面因素.追求本科特色办学要符合现代法律人才培养的质量要求,要防止因片面追求办学特色而蜕变为低级化、拙劣化.追求本科办学的实践取向要重视授课者的理论修养,抵制功利化.评价本科生源的素质要重视学生学习上固有的被动性.
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本科教学
G642(高等教育)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的刑事诉讼文化及其转型研究”的阶段性成果13B037
2015-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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