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4.04.012
刑法中善意原则之检讨——以人本思想为视角
人性人道人权应在善意的引领下成为法律的核心价值内涵.法律对人行为的定性是一种价值评价,而这种评价的标准必须是一种善良的标准.人本思想应内化于刑法,人性本善应成为立法者的内心确信,人道的教育刑理论应作为刑罚支撑,而在人权保障方面应注重人主体的差异性与主观方面的道义性.在立法上主张善意的应然法思想,司法上主张法官的善意解释原则,刑法只有在善意原则的指引下,才能实现保障人权的法律追求,成为人类良知的法律保障.
善意、刑法、人性、人道、人权
DF6(刑法)
201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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