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3.04.033
论我国民事诉讼法行为保全制度的完善
行为保全是与财产保全相并列的一个概念,行为保全长期作为学理上的概念适用.随着新《民事诉讼法》的修订,行为保全成为立法上的一个概念.同财产保全相比,行为保全的目的不仅是确保判决有效执行,它还关注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利益保护,所以对行为保全制度的程序设计应当是多方面的.但现行立法中却将行为保全与财产保全简单等同化,没有强调行为保全在程序上的运用.行为保全应突出其自身的程序性,以维护当事人权益.
民事诉讼法、行为保全、完善
DF72(诉讼法)
2014-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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