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3.04.017
我国刑法第十三条但书与违法阻却事由之比较
大陆法系刑法相关的出罪理论在我国刑法的犯罪论中如何定位、如何适用是困扰我国刑法学的难题.在没有确切定位的背景下,可以考虑用但书的立法规定对现实司法中需要救济的行为进行出罪尝试,用相关理论的具体内容作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构成要素.在但书与违法阻却事由方面进行比较,即但书与可罚的违法性理论、但书与正当化事由的比较、但书与主观违法要素三个方面进行比较,但书可以借鉴其相关理论.
但书、大陆法系、出罪、司法适用
DF61(刑法)
2014-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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