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2.01.002
电子废弃物管理立法的比较研究
随着电子工业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电子产品进入报废期,从而产生了数量巨大的电子废弃物.由于电子废弃物具有危害性和潜在价值性双重的特点,如果对其处置不当,既会对环境产生巨大的危害,还会造成大量不可再生资源的浪费.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电子产品生产国和消费国,面临着更加严重的电子废弃物问题,而目前我国电子废弃物管理方面的立法尚不完善.国外关于电子废弃物管理方面的立法较为完善,可操作性强,在立法技术上、立法内容上具有较高的借鉴作用.
电子废弃物、立法、比较研究
DF01(法的理论(法学))
2012-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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