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0.04.006
行政追偿时被追偿人的救济权探析——以"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变迁为视阈
有权利必有救济,没有救济的权利是没有保障的权利.由于深受传统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影响,使得被追偿人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无法寻求有效的救济途径.然而,在"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急剧衰弱,民主法治、人权保障逐步高涨的背景下,应当赋予被追偿人以完全的救济权,保障其合法权益在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获得充分的救济.
行政追偿、特别权力关系、权利救济
D922.11(中国法律)
2010年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行政追偿程序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2010-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