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08.02.024
论我国复合型检警关系的优化
随着我国现阶段侦查程序存在的种种弊端逐步显现,关于检警关系的争论日益激烈.依据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检察机关主要承担诉讼监督与提起公诉两项诉讼职能,这决定了检察机关和警察机关应该在两个层面上发生关系,即我国的检警关系是一种复合型关系.在这一定位基础上,完善我国检警关系就必须强化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并指导警察进行侦查取证,以实现刑事诉讼惩治犯罪和保护人权的目的.
检警关系、诉讼监督、指导侦查
DF83(司法制度)
2008-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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