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07.04.027
缺失与补正:侦查程序中犯罪嫌疑人权利告知制度
基于侦查阶段有效防御侦查机关强力之考虑,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以较多的诉讼权利.然而,法律只规定了诉讼权利的内容,未确立行使这些诉讼权利的程序性制度,导致法律规定的诸多权利未能从应然走向实然,无法实现对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之立法初衷.为此,应当借鉴国外立法,分析现行制度缺陷,进而补正权利告知制度,以期真正实现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
侦查程序、告知制度、权利保障
DF793(诉讼法)
2007-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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