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6504.2006.01.031
不同给水处理单元对卤乙酸及前提物的去除
以某自来水厂的水处理工艺为研究对象,考察了各单元对卤乙酸(HAAs)和卤乙酸前提物(HAAFP)的去除效果.结果表明:常规处理单元(混凝、沉淀、过滤)对HAAs几乎没有去除,活性炭(GAC)对二氯乙酸(DCAA)和三氯乙酸(TCAA)的去除率分别是70%和43%,对二氯乙酸前提物(DCAAFP)和三氯乙酸前提物(TCAAFP)的去除率分别是21.5%和27.5%,比常规处理单元的去除率高.
卤乙酸、饮用水、气相色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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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32(环境化学)
2006-03-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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