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6504.2006.01.022
环境权的确立及法定化
以保护私人权利为核心内容的传统权利观在保护环境上存在缺陷.经过近半世纪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环境权被国际社会公认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各国根据国情不同采取不同的环境权法定化模式.我国应当在宪法中明确规定环境权,将环境权在环境保护法中具体化,并加强民法、诉讼法和刑法等配套法律制度建设,保证公民环境权真正实现.
环境权、法定化、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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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6(法学各部门)
司法部重点项目02SFB1014
2006-03-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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